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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使用的国家规定
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使用的国家规定
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(DINP)、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)己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正辛酯(DNOO)、邻苯二甲酸异癸酯(DIDP)、邻苯二甲酸丁卞酯(BB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统称邻苯二甲酸酯类(或盐),是PVC制品常用的增塑剂。 
 
在PVC中加入增塑剂是为了改进PVC的柔软性、耐寒性、增进光稳定性。不同用途的PVC制品,增塑剂的添加量不同。例如,食品包装用PVC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的重量比在28%左右,玩具用的柔性塑料达到35%~40%。研究表明,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的PVC遇上油脂或在100℃以上高温环境下,很容易释放。由于对含有邻苯二甲酸盐酯类PVC危害认识不同,其认可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,因而各国对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的PVC的使用限制也不同。 

管理部门规定和要求 
卫生部于1990年11月发布的《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》规定,“合成树脂及加工塑料制品应符合各自的卫生标准”,“凡生产塑料餐具、容器、包装材料所使用的助剂应符合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要求”。国家标准GB9685-2003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》规定了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中不能使用DEHP,含有DEHP的PVC及其制品不能用于食品包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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